「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條文日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該項修正案將可消除科學園區與加工出口區內外的租稅差異,增加區外高科技廠商投資意願、提高產業競爭力,可望為區外的TFT-LCD及12吋晶圓廠等產業,節省新台幣85億元的關稅支出。
經濟部指出,新增訂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之1,是對於科學園區及加工出口區以外,經濟部專案認定屬科學工業的公司,於2002年1月1日起可免徵自海外輸入自用、本土無產製的機器與設備之進口稅及營業稅,這些公司如屬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自海外輸入的原料部分,也可免徵進口稅及營業稅。
經濟部表示,該增訂條文將可消除國內科學園區與加工出口區的內外租稅差異,增加區外高科技廠商投資意願,包括華亞、達裕、宏碁及其他民間開發的科技工業園區,以及政府開發的雲林科技、台南科技等各工業區,或是都市計畫工業區與非都市工業用地上投資設廠的科學工業廠商都可適用。
此外目前在區外進行半導體製造、半導體設計、TFT-LCD、彩色濾光板等科學工業項目投資生產廠商,也可透過這項條文獲得優惠,以大幅降低投資成本,根據經濟部估算,在區外的TFT-LCD及周邊產業相關業者,自92年起投資生產第五代產品所需、高達1700億元的進口機器設備,將因此一條例節省約70億元的關稅支出;區外投資一座12吋晶圓廠所需的700億機器設備,也可節省15億的關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