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學者及一些高科技業界的人士皆認為,現今有越來越多的孩子精熟於高科技產品的使用,因此,在學校中教導孩子們有關網際網路的倫理觀念是非常重要的。
現在有許多的學生懂得如何去侵入電腦系統、散播電腦病毒、下載非法的音樂檔案,以及從網路上抄襲一些內容來使用,但是他們對於上述這些活動所涉及的倫理議題卻一無所知。Marymount University副教授Cherie Geide說:「現在的孩子們雖擁有成人們在高科技方面的專業技巧,但他們在倫理方面的概念卻還停留在小小孩的階段。」
美國最近一項有關學校教育的調查報告中指出,美國幾乎有一半的小學與中學學生表示,他們並不認為電腦駭客是有罪的。Geide表示,學生們認為在網路上的剽竊及其他的非法行為與在現實世界的違法行為是不同的,因為在網路的環境裏,受害者與違法者皆以匿名的方式存在。
在此同時,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與美國資訊科技協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Association of America)已經成立一個「網路公民合作(Cybercitizen Partnership)」計畫,預訂明年將在學校中教授其所創立的科技倫理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