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電腦公司(Apple)首席執行長Steve Jobs與德國福斯汽車(Volkswagen)總裁Martin Winterkorn於今年8月底在美國加州會談,共同商議開發新車的可行性。雖然雙方都不願透露會談內容,但已有媒體猜測新車將沿用蘋果 i 系列產品的名稱,將其命名為「iCar」。但福斯汽車發言人表示,雖然雙方想法很多,但並沒有特定的計劃。
美國市場研究公司iSuppli認為,雖然iCar的誕生可能會為兩間公司帶來極大的利益,但從談判到生產將會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而兩家公司在文化上的差異將會是很大的挑戰。蘋果是一家充滿創意革新的公司,而福特汽車則來自較保守的汽車產業。汽車產業產品開發週期通常長達4~5年,利潤率較低,而蘋果的利潤則相對較高。
另外,保證期也是一個大問題。iPod價格較便宜,故障時用戶通常會選擇直接汰換成最新的款式。而汽車的保證期通常在3~5年,車上的配備若是在此期間故障,車商則須要承擔責任且負擔修理費用。
iSuppli認為,若是兩間公司決定生產iCar,將會有種種問題必須要面對,至少也得等到2010年或者2011年,第一輛iCar才會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