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最新動態
 
產業快訊
CTIMES/SmartAuto / 新聞 /
Aimster申請法院保護 避免步上Napster後塵
 

【CTIMES/SmartAuto 歐敏銓 報導】   2001年05月03日 星期四

瀏覽人次:【3702】

美國多家音樂交換網站皆收到美國錄音工業協會(RIAA)所寄的存證信函,信函要求Aimster必須杜絕顧客交換、下載有版權的音樂作品。為避免和Napster同樣遭到官司纏身,Aimster週一向紐約聯邦法院申請保護,要求法院裁示它提供的服務並未觸犯美國的著作權法。

Aimster向法院提出,該網站之主要營運是提供私人性的通訊,RIAA要求確定它的顧戶並未交換版權音樂作品,他們就得監管顧客的通訊內容,這形同偷窺,而偷窺本身就已構成侵權,也完全違背他們對顧客所作的承諾。

Aimster採用了比同行更不易追蹤、也更難監管的音樂檔案交換技術iMesh,它同時加裝了編碼技術,會把所有即時傳訊顧客間的留言或傳輸的檔案編碼,若破解這些編碼,偷窺顧客的對話或互換的檔案,形同觸犯美國的著作權法。此種作法對於強力保護版權者無異是更大挑戰。

關鍵字: P2P  Aimster  Napster  專用網際伺服軟體 
相關新聞
[評析]Fintech是否能在台灣實現?
卡巴斯基新惡意程式防護技術取得資安專利
看好線上廣告 AOL與Napster聯手提供網路音樂
P2P下載有罪!中國北京Kuro判決侵權
Skype創辦人搶進線上影片服務市場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關討論
  相關文章
» 微創商機現 Y Combinator模式成功
» 網路使用者身份辨識-「單一簽入認證」
» 企業電子化的儲存管理軟體
» 後卡債時代的新網路支付工具
» 自由企業中介軟體資源與參考架構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讀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遠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1.HK8BA6LXNNESTACUKU
地址:台北數位產業園區(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2號A棟204室
電話 (02)2585-5526 #0 轉接至總機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