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郵報在8日的報導中指出,微軟同意付給Be Inc. 2300萬美元做為反托拉斯法官司的和解費用,這項訴訟的主因是在於微軟使用違法的手段,迫使Be公司與個人電腦生產商的交易中斷,讓Be公司損失龐大的金額。
微軟的執行長表示,這項和解案讓微軟的投資者暫時鬆了一口氣,也讓微軟能夠用股份做為賠償以保留大量的資金。不過在這次的和解案中,微軟並不同意他們的市場策略影響到一般的個人電腦生產商,使這些生產商摒棄使用Be公司的系統。不過Be公司所研發的作業系統,是可以應用在微軟的作業系統裡。
這項訴訟案件是從2002年2月開始,美國舊金山的地方法院一直以來,都替雙方尋求解決之道。這一次的和解案是微軟在近六個月來,解決版權的官司之一,今年5月,微軟才以7.5億美元的價錢解決對AOL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