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面板專利大戰在台、日、韓之間已經不是新聞,不過台灣第一次大獲全勝,顯示台灣液晶面板技術的成熟。美國聯邦法院於4月30日裁定,友達未侵犯樂金顯示器(LGD)在訴訟審理主張的四篇專利,友達表示,將申請禁制令,禁止LGD出口及銷售侵犯友達專利技術之產品至美國。
液晶面板(LCD)大戰在台、日、韓之間延續以久,以往台灣廠商都扮演被挨打的角色,這次官司源起2006年6月LGD找上友達以及奇美,宣稱這兩間公司侵犯LGD的專利,案件於去年6月進入審理,訴訟審理時,LGD向友達要求超過6.9億美元(216.78億元台幣)損害賠償。友達不甘示弱,反訴LGD侵權,沒想到官司打下來,美國德拉瓦(Delaware)聯邦地方法院於2010年2月16日裁定LGD全數侵犯友達光電在訴訟審理主張之四篇專利,而同一法院又在4月30日裁定,友達未侵犯LGD在訴訟審理主張之四項專利,友達在這一場專利訴訟大戰可以說是大獲全勝。
法官在2月的裁定裡,長達77頁的意見書裡指出,LGD誘使其客戶侵犯友達專利。友達因此要求LGD客戶立即停止自LGD購買未經許可的侵權產品於美國銷售或使用,以免訟累。法院裁定LGD全數侵犯的四篇友達專利包括,美國專利號碼6778160、6689629、7125157及7090506,各項專利技術分別協助改善液晶反映時間、改善液晶顯示器可靠度、解決顯示畫面瑕疵、以及提供小尺寸手持裝置所用之薄型結構。
2002年友達光電在台灣新竹科學園區成立「友達科技中心」研發光電技術,現有超過1700名專業研發工程師,截至2009年底,友達已核准之全球專利達近6000件,申請中的專利也將近55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