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機構Gartner公布了2016年全球IT(不含通訊服務)與零組件市場部門的營收前百大廠商報告。根據其報告顯示,蘋果以超過2,180億美元的IT營收居冠,相較於第二名的三星集團營收多出約790億美元。而在台灣企業方面,華碩則以58名位居台廠龍頭,其次則是聯發科的69名,其也因2016年營收增加,較2015年的排名上升了10個名次,其後則是光寶科的79名與宏碁集團的83名。這份報告也為Gartner首次根據業者的營收估計值,進行全球科技廠商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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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機構Gartner公布2016年全球IT與零組件市場部門的營收前百大廠商報告。蘋果以大幅度營收領先三星集團,成為全球之冠。 |
Gartner分析,前三大廠商(蘋果、三星集團與Google)之所以能夠壯大規模,主要原因就是緊抓住力量連結(指社群、行動、雲端與資訊等帶動新業務的力量匯流)的趨勢。就像微軟曾是當時極具影響力的一家大公司,不僅在網路與電子商務時期成長為市場龍頭,也努力維持核心地位,以致於至今仍佔有一席之地。
而在IT市場草創初期,當時伺服器、儲存與諮詢服務仍為主流,IBM便已壯大規模並取得市場霸主地位。儘管未來市場仍然需要這些裝置與服務,並加上行動電話與個人電腦等需求,但它們將會更加趨於商品化,且不再是新專案與支出的主要推手,而是改由雲端來支撐所有的數位商業計畫。而微軟與IBM在此次的調查報告當中,則分別以857億美元與778億美元的IT營收位居第四及第五名。
另一方面,隨著企業逐漸朝向商品及服務數位化,數位巨擘包括Google、蘋果、臉書、亞馬遜、百度、阿里巴巴與騰訊等均可能涉足,甚至接收整體數位體驗市場。Gartner因此預測,至2021年,個人從事的活動中,將有20%的比例將與這七大數位巨擘中至少一家有關。Gartner副總裁John-David Lovelock也指出,任何一家想要吸引消費者參與旗下數位業務,或透過數位業務吸引消費者的企業,未來都必須考慮與這些數位巨擘進行合作。
而這些數位巨擘也將持續聚焦於消費者、一般大眾與員工。由於B2B向來不是這些數位巨擘的業務重點,反而使其他公司有機會在這方面取得領先。但John-David Lovelock進一步表示,在販售解決方案給大企業的B2B領域中,部分數位巨擘卻已有極大的影響力,舉例來說,亞馬遜網路服務系統(AWS)的雲端便在企業軟硬體業務方面造成劇烈的突破性創新,蘋果iOS裝置則主宰了企業行動市場,而Google的影響也跨越了搜尋領域,在瀏覽器、雲端辦公室等方面皆逐漸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