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宣布,已与台湾冠捷科技(TPV Technology)就签订个人计算机显示器业务的品牌使用权的授权达成了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冠捷科技将独家使用飞利浦的品牌名称,在全球供应、配送、营销以及销售其个人计算机显示器。而飞利浦也将从冠捷科技根据销售金额收取专利权使用费。预计合约手续将于2008年年底前完成。据了解,飞利浦的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在2007年销售金额约为6亿欧元。
此次公布的授权协议,为飞利浦过去曾公布关于致力改善电视机业务营收的一环。该公司2008年4月曾宣布将美国及加拿大家用电视机业务的品牌使用权提供给船井电机。该公司今后还计划继续提升电视机运营业务。而飞利浦也将为此,在2008年第二季投入约6600万欧元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