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国内DRAM业者表示将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向政府提出反韩国DRAM倾销控诉的消息,财政部关政司表示,若国内DRAM业确实提出控告且经调查成立的话,我国可课征「平衡税」 ,而对个别业者厂商,我国则可课征「反倾销税」。
据工商时报报导,针对国内南亚科、华邦、力晶和茂矽等等四家DRAM业者,日前决定联合国内其他所有记忆体业者,共向控告南韩政府不当补助韩国DRAM厂,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希望政府跟随欧美向韩国业者课征惩罚性关税的消息。财政部关政司表示,过去国内还没有控告他国政府的案例,若DRAM业者真的投件控告,将创下纪录。
而有关单位如果接获控诉,处理的程序将是先做政府对政府间的咨商,再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若发现外国政府却有不当补贴业者,我国可以对该国的整个DRAM产业课征「平衡税」;接下来则是调查对方产品在该国国内售价和在我国的售价是否一样,若在我国价格低于对方国内价格,我国则可课征「反倾销税」。
该报导指出,我国课征「反倾销税」的案例在过去几年共有十一件发生。例如,86年的预力钢线,曾对韩国厂商课以25%到42%,对印度厂课以6%到9.9%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