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华电信就要成为民营公司,因此电信协会的定位引起立委的关注。立委们认为电信协会属于政府所有,为解决电信协会的归属权,要求交通部应在半年之内修改现行的组织章程。
交通部政务次长贺陈旦表示,电信协会为一财团法人,因此资产应属政府所有。不过据了解,中华电信一直认为电信协会有该公司员工的捐款,以及中华电信的投资收益,理应属于中华电信,因此并未积极配合办理。
而中华电信90年度的预算原本编列新台币886.84亿元,中华电信拟减列296.4亿元,经立法委员的协商,最后达成删减新台币318.8亿元,总预算为568.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