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版的垃圾邮件管制法案在8日获得美国国会的全数通过后,美国总统布什日前也在白宫签署法案,确立垃圾电邮散播者判刑的法源依据。签署当天,包括提案的国会议员及美国在线、eBay等网络企业的主管皆受邀在白宫一同见证「网络法治时代」的来临。
这项历经六年多起草过程的联邦层级法案,全名为CAN-SPAM(Controlling the Assault of Non-Solicited Pornography and Marketing)也就是「未经用户授权之色情暨市场营销管制法」。在生效后,也同时取代了加州等地方政府的等效法令,使得对抗垃圾电邮的努力成为全美共同的目标。
在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垃圾邮件管制法案后,对各国政府可说是树立了一个参考典范。法务部长陈定南对此也做出回应,法务部准备修订「计算机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未来业者如对特定对象营销,必须告知个人资料取得来源,同时也应告知收信人有权利拒绝收信,违反者将处新台币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款,且可按次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