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多时的「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条例草案」(俗称金融监理沙盒),在12月29日顺利三读过关,台湾成为继英国、新加坡、澳洲及香港之後,第5个实施金融实验沙盒的国家。而且,实验期间最长可达三年。正式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订定,新创业者可以开始提出申请书。
本次三读过关的金融监理沙盒,是本会期行政院的优先重大法案之一。监理沙盒的目的,是要让金融新创业者,以科技发展创新金融商品或服务时,可在封闭空间进行实验,避免金融科技造成风险或危害消费者权益。而在这段实验期间内,金融新创业者拥有法规豁免权。
虽然立委余宛如在脸书上解释,民进党团对洗钱防治细节仍有疑虑,曾因此暂缓三读程序。但在立法院长苏嘉全针对此案,主持朝野党团协商。特别针对洗钱及资恐风险评估、审查会议成员的外部委员组成要高於1/2或是介於1/2至1/3间、实验期长等进行细节讨论。
12月29日拍板定案的金融监理沙盒,主管机关为金管会,在金融新创业者提出申请後,金管会将召开审查会议,并在60日内完成审查作业,做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而审查会议的成员,应邀集金融、科技及其他与实验相关领域之专家、学者、机关(构)代表。
外部审查委员人数应占总数,不高於委员总数1/2,但不低於1/3。首次申请的业者,实验期以一年为限,在相关法规尚未完备的前提下,实验期最长可延到3年。这也让台湾版远比其他国家的沙盒实验期还要长,就是要给业者充分的空间,同时也解决法规调适期的不确定性。
积极推动该法之一的立委许毓仁,在三读时表示,法案的通过,代表从现在开始,将威胁看做机会,让开放与管制并重,台湾才不会被遗忘。
立委余宛如也在脸书上表示,法案的通过,代表政府与民意机关对创新的支持,希??可以以此增加台湾产业的竞争力。此外,有许多新兴技术、商业模式,都可以利用沙盒作为修法的应用方针。
台湾的金融监理沙盒之路并不容易,去年下半年,多位立委提出共25个监理沙盒相关法案并举办数场公听会。今年一月份,行政院也提出新的监理沙盒版本,特别在金融创新之外兼顾消费者保护,并在5月份进入立院审议。11月时整合多个立委所提出的草案版本,订名为「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并通过初审。原本通过朝野协商後,将进入二、三读,结果又节外生枝,现终於在院会结束的最後一天通过。将在明年上路,让金融科技新创业者申请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