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总局8日召开第三代行动通讯业务管理规则(草案)」公开说明会,电总已明确表示,不会有五年内不再释出3G执照的条款。
移动电话既有业者与新进业者(非2G执照业者)在许多议题上针峰相对,包括资本额、五年内是否再释出执照、号码可移植性。首先在资本额部分,电总订定为60亿元,押标金10亿元,不要求业者在申请执照时须资金到位,业者依公司法规定,以100万元成立公司后,即可申请执照,既有业者如台湾大哥大、台湾固网都反对此主张,要求提高至100亿元,由于3G成本是2G的1.7倍,因此应提高资本额。但大众集团认为,要求申请业者必须是公司资格不合理,业者在未取得执照前,根本不能经营3G业务,此规定有违电信法与政府采购法之嫌。
在五年条款部分,既有业者提出五年条款,彷照香港政府的作法,保障拿到执照的业者未来权利;新业者如东森宽带电信希望在一个月内赶快重新竞价。电总担心,可能有既有业者希望竞价失败,以保障既有业者的利益,将不照香港作法,而在两个月内重新展开竞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