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還在用滑蓋式的鍵盤手機,想當年一支要價不斐,位居9999頂級手機之列,然而今天在眾人面前拿出來用,還會覺得蠻丟臉的。是的,主流手機的面貌已經改變:上一代手機拼的是硬體功能,要愈多愈好;這一代手機比的是軟體功能以及操作介面,螢幕大不用說,更重要的要有多點觸控介面,而且要能下載多樣的應用軟體。
iPhone無疑是這一代手機的標竿產品,也仍引領市場風騷。然而,來自Google陣營的Android手機卻有後來居上之勢。目前iPhone的市佔率(14%)仍遠高於Android陣營手機(3.5%),但根據Gartner的預測,到了2012年,Android陣營手機可望取得14%的市佔率,將超越iPhone的13.7%。為了不讓競爭對手的日子太好過,蘋果在今年3月2日祭出了訴訟手段,開鍘的對象則先鎖定了宏達電(HTC)。
這次蘋果同時在美國德拉瓦(Delaware)地方法院以及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TC)對宏達電一口氣提出3件侵權訴訟案,控告其智慧型手機產品侵犯了蘋果總計20項專利。這些專利涵蓋很廣,包括使用介面、多點觸控功能、手機內部技術及硬體基礎架構等。
至於蘋果點名侵權的HTC手機包括Nexus One、Touch Pro、Touch Diamond、Touch Pro2、Tilt II、Pure、Imagio、Dream/G1、myTouch 3G、Hero、HD2 以及 Droid Eris 等12支手機,其中5支是Android手機,7支是HTC HD2(支援多重觸控技術)的Windows Mobile手機。蘋果公司向美國政府要求永久禁止令,限制HTC製造的這些手機禁止輸入美國。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提出的這些專利層面涉及作業系統的行為,也就是說訴訟的層級可能延燒到Google及微軟。其中Android 2.1及Windows Mobile 7都確定會支援多點觸控功能,而此功能很難迴避掉目前由蘋果很擁有的U.S.# 7,479,949(關於多點觸控手勢指令)及U.S. 7,663,607(關於真實多點觸控的感測技術)。
當然,不論是微軟或Google都會在這個案子上去力挺宏達電,因為這場仗輸不起。只要輸了,恐怕會引起寒蟬效應,讓手機廠不敢放心用這兩種手機作業系統,也讓蘋果有機會再壯大市場。怎樣才能不輸呢?一般的作法是對原告提出反訴,也就是端出自己有力的專利,指控對方也有侵權行為,希望對方在害怕兩敗俱傷的前提上,收回成命。
如果還不行,打不過,退一步只好握手言和,在庭外和解並簽署交互授權。只要不走到最後判決的一翻兩瞪眼結果,生意還是可以做得下去,問題只在於要花多少銀子來解決。由此也可看出研發與專利佈局的重要性:今天即使你侵權了,只要手頭上握有夠份量的專利,那至少還可以坐下來談談彼此都高興的交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