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1929年的經濟大蕭條,是在羅斯福推行新政後才得以改善,新政奏效後所得到的教訓結論之一就是:不應完全放任自由經濟市場,政府仍應適度地調節與管理。倘若美國政府沒有提出貸款與補貼、沒有控制物價、沒有計劃性減產、沒有興建公共工程以增加就業機會,那麼經濟將持續負面循環,復甦無期。
當然!今日的經濟並未陷入過往的大蕭條,但電子、資訊產業在許多層面的需求成長力道也確實日益緩弱,雖持續有新技術提出,但新技術的效益卻無過往顯著,用戶也因此減少採行意願,增加觀望態度。
事實上今日的許多新技術都需要達一定的用量規模才能顯現效益,如同百餘年前推行電話一樣,一個社區僅一戶人家裝設並無太多用處,但裝設數一多效益便能指數性攀升。Internet、GPS過去都是美國軍方的基礎建設,也是因為一夕間的大開放,使民間泉湧出龐大的新商機、新經濟。
不過,相同的經濟刺激模式已不易複製,理由是已無更多的建設能釋出,如今經濟發展再度趨緩,加上新技術(多與網路通訊相關)愈來愈倚賴規模環境才能彰顯效益,使得業者愈來愈急於找尋新的需求刺激方案,任何可能的新應用都被期望成「殺手應用」,如多媒體簡訊(MMS)、用手機看電視(DVB-H)等,然多次的期待都無對等的實際收效。
既然正向效益不具吸引力,那麼只好倚賴強制規範,如美國FCC通過E911法案,規定日後銷往美國的手機除了原有的來電身份顯示(Caller ID)外也須具備來電定位顯示功能,此將有助於電子定位技術的普及。
同樣是FCC,宣佈日後將回收空中的類比無線頻段,並明訂類比運用的最後期限(2009年2月17日),迫使業者與民間換用數位無線技術,包括視訊、音訊、資訊等,強行將電子廣播技術升級。
不僅美國,歐洲也類似,由於RoHS的要求,往後銷往歐洲共同市場的產品不能使用有害物質,例如鉛、汞、鎘、六價鉻及多溴聯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PBB)與多溴聯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等兩項溴化阻火劑都須在2006年7月1日停用,迫使業者更積極發展白光LED,以取代用汞氣體發光的日光燈、CCFL背光,加速新式電子照明的採用。
不單是政府強制,強勢企業也給予商務往來夥伴相同的應用期限壓力,如Wal-Mark要求2005年起往來的前百大供貨商須改採RFID驗收,另一個大買家五角大廈也有相同限定,藉此拓增電子辨識應用。
最後,此種強制作法一定能誘發成長能量嗎?老實說也非每次都能奏效,有若干強制規定已超過限期但仍無多大提升或改變,如此反傷損了下令單位的威信,日後再有相同的強制明令,響應與成效有可能更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