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是企業用來宣傳產品、增加品牌知名度的重要途徑。但是隨著科技不斷進步,傳統廣告已不再那麼吸引消費者,廣告價值越來越低。此外,智慧手機、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出現,更增添了多種廣告露出的平台。
加入互動 廣告體驗更立體
各式各樣的平台搶食一樣的廣告量,導致廣告大餅越做越小。在「掌握New TV媒體商機的四堂課」第三堂New TV 媒體類型分析與新製播策略中,新匯流基金會執行長李學文認為,改變廣告本身的定位才是解救廣告的方法,未來的廣告要具備兩種思維:廣告要從商品訊息提供者的角色轉變為本身即為對收視者有意義的內容,廣告要化主動為被動。
「廣告和媒體內容結合是不可逆的方向,但這並不是指傳統廣告將死,而是這是未來的一種趨勢,」李學文說到,過去一些廣告靠著走腥羶色的路線滿足消費者的感官體驗,但並不是這樣才能引起注意。
現今的廣告和媒體內容作結合,提供有趣的廣告內容,並且在加入了體感、操作等互動元素之後,創造出多種不同的體驗,引發消費者興趣、產生自己去點擊的企圖;強勢侵入到消費者眼前,強迫觀看的主動廣告通常令人生厭。此外,比起傳統廣告,互動廣告讓消費者觀看廣告的體驗變得更加立體,也更容易留住消費者的目光。
微影片新商機
但是廣告該怎麼和內容結合,近日正盛行的微電影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式。在智慧手機普及後,透過一些APP如mobitv也能在手機上看到電視節目。而微電影也因智慧手機的普及,有了更多元化的發展,甚至能夠加入觸控等互動功能,來留住觀眾目光,微連續劇、微影片等新媒體也開始盛行。
和電視大螢幕的觀看體驗不同,行動裝置屬於較小的載具,不適合收看一小時、兩小時長時間的節目,而是適合輕薄短小的故事呈現,且每段影片能自成一完整的片段。此外,根據不同的情境也能設計不同的節目內容,如排隊、約會等人、搭捷運等,甚至有影片是專門設計給上廁所的人觀看。李學文表示,比起用年齡性別來區分觀眾,手機是隨時隨地都能觀看的載體,因此情境更加重要。
在片長部分則不宜太長,「影片長度以不超過五分鐘為宜,就算是一分鐘也不嫌短!」李學文舉例,美國影集「24反恐任務」經過重新設計之後,製作了一系列一集一分鐘的短片形式,提供用戶在手機上下載,引起廣大的迴響。這些手機上的微電影、微影片利用相對較低的成本,但卻能夠創造出極大的微經濟效益。
三公尺和二十公分的距離
「重製很重要!」李學文指出,微影片並不是直接將電視節目剪接成一分鐘的影片放到手機平台上,「一源多用沒有錯,但是如果將同一個內容直接放到各個平台上,雖然成本低,卻是非常粗操的做法。」
在十公尺的電影、三公尺的電視、及二十公分的手機中,媒體特性不同、訴求不同,要看的內容當然也不同。想法、題材可以一樣,但是不能夠照本宣科,而是經過重新企劃製作,根據不同的情境、平台,有不同的版本,而不是直接跨平台。
微影片相較於一般電視節目製作較不容易,在幾分鐘內必須有頭有尾、高潮迭起才能夠吸引觀眾繼續下載。不過微影片不需大卡司或大成本製作,只要內容有趣,即使是素人也能夠找到其中商機。李學文認為,如果能掌握當中的製作技巧,並且透過互動方式,善用各種不同的社交力量,一分鐘的短片也能夠創造出巨大的力量。